澳門校園傷人|中六生感被針對 通渠水淋班主任 恐致失明兼毀容
昨天開學日(9月1日)澳門發生一宗駭人傷人案,一名女教師遭中六男學生淋通渠水。澳門司警今日(2日)稱,該名18歲男生因不滿老師過往的批評,新學年得悉對方會再度成為其班主任而感到沮喪,遂向她淋通渠水。受傷教師傷勢相當嚴重,左眼有可能失明,身體皮膚面積有18%三度化學灼傷,面部毀容,男學生具加重情節之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案件移送檢察院辦理。
澳門司警今日(2日)在記者會上交代案件稱,高地烏街一間學校內一名男學生用通渠水潑傷女老師。案情指現年18歲的杜姓學生,就讀中二時由受害女教師擔任其班主任,任教時曾批評杜男,亦不滿其表現,令他感到委屈和討厭老師;至中五時結業禮後,學生得悉該老師將會任其中六班主任,感到沮喪和不安,認為會受到針對,遂以通渠水施襲,以令她不能擔任班主任或被停學。
昨日早上8時左右,學生在學校附近的超級巿場買來通渠水放在書包,其後他在中六班的課室外徘徊,當該名老師經過時,他即時取出通渠水撥她,導致其面部和身體多處受傷。
老師受傷高呼求救,男生隨即被其他老師帶離現場,有人報警。主診醫生稱,傷者左眼有可能失明,左面及身體皮膚面積,有18%三度化學灼傷,傷勢嚴重程度及康復期要再作評估;事故中男生的前臂及手部亦受化學液輕度灼傷,康復須約15日。
司警稱,綜合調查,疑犯因不滿受害人而用通渠水傷害她,致左眼視力及容貌嚴重及長期受損,其職業為教師,疑犯符合觸犯「具加重情節之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將移送檢察院偵辦。
據悉該學生過往無犯罪前科,但有情緒壓力,案件細節仍待調查。
司警呼籲青少年遇到矛盾切勿使用暴力,遇困擾要向師長求助,家長多關注子女狀況,可致電關注少年科熱線8800 5500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