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截查私家車 男子疑出示他人護照誤導警員 涉犯3宗罪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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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昨日(17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動,以打擊停牌期間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警員經深入情報分析及調查後,在觀塘區分別鎖定並截停兩輛目標私家車。一名33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調查期間,該名司機聲稱沒有攜帶駕駛執照,並出示他人護照,以誤導警務人員,其後再以「誤導警務人員」被捕。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昨日(17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動,以打擊停牌期間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昨日(17日)在區內展開代號「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動,以打擊停牌期間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警方提供圖片)

另一男子涉「行使虛假文書」等3罪

另一名35歲本地男司機亦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調查期間,該名司機聲稱持有有效駕駛執照,並出示一張失效的駕駛執照,其後再以「行使虛假文書」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均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萬元、監禁12個月,以及停牌12個月。警方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相關罪行,並呼籲駕駛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