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珠寶首飾展現高仿冒牌首飾 海關拘2男女檢$16萬假貨
海關今日(20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中,破獲一宗售賣懷疑侵權首飾的案件。行動中,海關突擊搜查一個展銷攤位,以及一間位於紅磡的涉案公司,共檢獲約27件懷疑侵權首飾,總共市值約共16萬;並拘捕一男一女。海關指,該批懷疑侵權首飾的仿真度相當高,其售價約為正貨價錢約兩折出售。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調查主任何高節交代案情指,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香港珠寶首飾展覽會」的展銷攤位涉嫌售賣懷疑侵權的首飾。經過深入調查,以及在版權持有人的協助下,海關採取特別執法行動,突擊搜查該個展銷攤位,共檢獲約24件懷疑侵權首飾。
海關人員其後到紅磡的一間涉案公司的地址搜查,再檢獲3件懷疑侵權首飾。當中包括有耳環、手鈪以及頸鍊等,市值共約16萬。行動中,海關以涉嫌違反《版權條例》拘捕一男一女(47及65歲),他們分別為負責人及員工。何高節表示,案件仍在調查當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指,一向十分重視打擊侵權活動,也會不時派員到不同的展覽會作巡查。如有發現任何有關售賣懷疑冒牌或侵權物品的活動,海關會聯絡有關的商標或版權持有人去確認貨品的真偽,也會迅速採取執法行動。海關提醒消費者應該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有懷疑,應該先向有關的商標或版權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
海關呼籲參展商要尊重知識產權,切勿售賣冒牌或侵權物品。如有發現任何展覽會仍然有參展商售賣懷疑冒牌或侵權物品,香港海關會繼續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售賣冒牌或侵權物品屬於嚴重罪行,需要負上刑責。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 crimereport@customs.gov.hk,又或透過網上表格,去舉報一切有關售賣懷疑冒牌或侵權物品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