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聯同入境處油尖掃黃兼打擊非法勞工 24男女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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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西九龍總區刑事部及西九龍機動部隊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1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冠軍」的打擊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24人。

執法人員拘捕涉案女子。(警方提供)

被捕人士分別是15名內地女子、2名內地男子、4名非華裔男子、2名非華裔女子及1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0歲至57歲,分別涉嫌「逾期居留」、「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勞工」、 「使用他人身份證」 、「行使偽造文書」 及 「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據了解,涉案4名非華裔男子,其中3人來自印度,餘下1人來自孟加拉,均持護照入境,至於2名被捕非華裔女子分別來自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持有本港身份證和護照,涉案外籍女子來自印尼,持護照到港,有被捕人持有偽造身份證,涉嫌「行使偽造文書」罪名。

執法人員拘捕涉案女子。(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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