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私家車失控自炒撞交通燈 揭26歲男司機吹爆波 涉醉駕被捕
今日(20日)凌晨3時23分,警方接報,一輛私家車沿紅棉路南行,當駛至干諾道中及紅棉路交界時,懷疑失控撞向一支交通燈。
人員接報到場,發現26歲姓朱男司機身上有酒氣。經初步調查,朱男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中無人受傷。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9條,任何人在任何道路上駕駛或企圖駕駛或正在掌管汽車,而該人當時是受酒類的影響,其程度達到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該汽車,即屬犯罪 ——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3年;及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如屬首次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或屬在根據第39A、39B或39C條被定罪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