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駿洋邨男生全程低頭撳電話過馬路 網民批:現代精神鴉片
低頭族過馬路危機屢見不鮮。社交平台今日(22日)流傳一段車Cam短片,拍攝到火炭駿洋邨對開,有一名穿校服、孭書包的男學生,過馬路時全程「頭耷耷」只注視手提電話,完全未有抬頭留意左右兩旁行車路況,並在車輛駛近時仍施施然慢步橫過。片段引來大批網民熱議,批評男生警惕性極低,更有網民形容智能手機已成「現代精神鴉片」。
全程頭耷耷注視屏幕 男生「施施然」步出馬路
網上流傳一段約10秒的車Cam片段,雖然沒有顯示事發時間及日期,但可見現場為火炭黃竹洋街駿洋邨對開馬路。片段開首,片主駕車沿黃竹洋街落斜,對面行車線有一輛綠色專線小巴剛好上落客。當片主繼續駛前時,一名身穿白色短袖校服恤衫、深色長褲,背著書包的男學生在小巴車尾的馬路步出,正在橫過馬路。幸好當時片主的車速不快,車Cam片所顯示為約時速30公里,片主見狀及時煞車。
畫面清楚可見,該名男生右手持著一部智能電話,雙眼一直盯著手機,由踏出馬路至行至片主車頭正前方,全程未曾抬頭張望兩旁路面狀況,步姿更顯得相當施施然。由於片段沒有聲音,未知是否片主最終響號警告,該名男學生方如夢初醒,轉頭看了私家車一眼,隨後走回行人路離開。片主亦繼續開車前行,片段就此結束。
網民熱議:電話係現代精神鴉片 倡開窗警醒
片主將影片上載至社交平台,並留言形容「害X死人」。大批網民紛紛批評該名學生缺乏最基本的道路安全意識,直斥行為等同將自身安全置之度外:「依家啲人過馬路唔睇車」、「真係要呠(響號)㗎,唔係因為啲乜嘢,係希望佢記住下次小心啲過馬路」、「呢啲要開窗X佢」。有網民更直言:「電話就係現代精神鴉片。」
香港法例:胡亂過馬路罰款2,000元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任何人不得在以下情況橫過馬路,包括身處斑馬綫控制區內,但卻不在斑馬綫上;身處距離交通燈控制的過路處15米範圍內,但卻不在該等交通燈所運作的過路處;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或該天橋或隧道的任何部份15米範圍內,但卻不使用該天橋或隧道。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胡亂過馬路,即屬犯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
不過,翻查地圖實景顯示,男生過馬路附近,並無上述過路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