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炮車對比 港版威力比韓版強近一倍  人權組織:有此必要?

撰文:林裕華
出版:更新:

香港警方引入的水炮車料於明年抵港。同屬亞洲的韓國,由於是處理示威「老手」,已有自家製水炮車,但曾涉令示威者致死。
以港版水炮車的設計要求與韓版相比,港版性能如存水量等都較優勝。至於水力,有工程師曾估算港版水炮車於10米距離直射示威者,水力可達約175磅;不過翻查韓國水炮車操作守則,10米距離只限射出100磅水力,即港版比韓版強近一倍。有人權組織質疑港警有否必要引入強力水炮車,要求港警須限制水力,以免造成嚴重傷亡。

韓國首爾去年有一名示威者遭警方以水炮車射中後腦重傷,幾個月前離世。香港警方早前亦購入3架水炮車應付示威者,引起安全和過分武力疑慮。(Getty images)

據韓國警方就水炮車公開的操作守則,列明不同射程距離都有不同限制的水力 :

射程 水力(壓力單位:巴bar)
10米 3巴內
15米 5巴內
20米 7巴內

 

港大數學系退休教授丁南僑根據有關數據及外國水炮車的普遍資料,如炮嘴直徑等推算,指出10米距離為例,3巴水力即是約100磅重的人壓在示威者身上,估計可輕易把示威者撞倒在地,水柱射中頭部更可能把人擊暈或致頸椎受創,若擊中人體的軟組織,如眼球等,更可致嚴重傷害。

從招標文件的要求,有學者估計香港水炮車的性能比韓國的更強。

黎廣德推算10米水力可達175磅

至於香港水炮車,據招標文件要求,15支水炮的水壓最少1000千帕(kPa),射水量則與射程成正比,如射程最遠、達50米的車頂兩支水炮,每分鐘射水量最少達1200公升。據《香港01》於今年年初報道,本身是工程師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以相關數據計算,指水炮車在距離10米直射示威者,水力可達175磅。而香港水炮車其他性能也較韓版優勝,如存水量、車頭水炮數量等。

港韓水炮車主要比較

  香港 韓國
存水量 6,500升 4,000升
最遠射程 50米 50米
車頭水炮 3支 2支
水力(以10米射程為例) 175磅 限制為100磅

 

有人權組織指,香港不少道路較窄且欄杆多,水炮車易致更嚴重受傷。(Getty images)

民權觀察:須訂明清晰操作指引並公開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表示,由有關數據對比,可見香港將引入的水炮車,威力比韓國的更強,但韓國水炮車已曾令示威者受傷,甚至懷疑致死,「香港警方還有無必要引入威力更強的水炮車?」

他又指香港有別於韓國,在首爾,常舉辦集會的光化門廣場外是草地為主,馬路也較廣闊;香港則不少道路較窄且欄杆多,若水炮車把人射飛,很可能會撞向硬物,引致更嚴重受傷,故他要求港警在把水炮車投入服務前,必先訂立具體的操作守則,如什麼情況下使用、哪職級可下令使用、不同距離的限制水力等,且必須公開守則。他續稱,水炮車的安全測試也要予立法會議員及監警會成員觀看,以便監察。

若白南基事件發生在香港,有大律師估計涉事警察未必有刑責。(Ohmynews)

若白南基事件發生在香港 或只能民事索償

此外,若不幸香港發生如韓國示威者白南基疑遭水炮車射死的事件,大律師陸偉雄指,由於香港並無如韓國的「違反執行職務罪」,故就算有警察違反操守則,也最多只是內部紀律聆訊及民事索償。至於其他刑事罪行如「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誤殺」等,陸偉雄指最少要證明該警察是故意,才達有關罪行的刑事門檻,但只要警察堅稱是「人為失誤」,便已能開脫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