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深水埗長者爆竊集團 拘3老翁 涉偷5地舖掠23萬元財物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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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年齡介乎63歲至65歲的老翁,組織團伙在今年4月至7月期間,在深水埗區內潛入5間地舖,偷去共值23萬元現金及電話。警方指三名被捕人是朋友關係,5宗案中單一最高失款10萬元港幣。他們犯案時有時戴帽掩飾身份,大部份作案情況被閉路電視攝下,警方得以鎖定竊匪身份,今日(17日)將三人緝拿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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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區刑事署理總督察楊震宇表示,警方今(17日)凌晨進行反爆竊拘捕行動,瓦解爆竊團伙,此團伙涉嫌與區內5宗爆竊案有關。今年4月至7月11日,深水埗警區接獲5宗地舖爆竊案,涉及食品店、麵包店及酒樓。竊匪多於周末晚上時分犯案,偷取店內現金及手提電話。
深水埗警區刑事情報組主管鍾嘉萍督察進一步指出,警方經過深入調查並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成功鎖定疑犯身份。今年7月開始,警方進行針對性反爆竊行動,並於今日(17日)凌晨約1時埋伏時見到兩名目標男子。兩名男子到界限街一間餐廳「踩線」,其後下手爆竊。
深水埗警區刑事情報組及深水埗分區特遣組採取聯合拘捕行動,即場拘捕上述兩名分別63歲姓鄭及65歲姓曾男子,其中一名疑犯身上找到一個載有現金3萬元的膠袋。店舖電鎖閘被破壞,收銀機及裝現金櫃桶的受損。警方在場檢獲兩支鏍絲批及一對手套,相信是二人犯案時使用。其後警方在同日早上於深水埗區以「入屋犯法」罪,拘捕一名64歲姓鄭男子。他涉嫌為5宗爆竊案的主腦。行動中亦檢獲疑犯犯案時身穿的衣物及鞋。
警方呼籲市民,「入屋犯法」罪是嚴重罪行,根據《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