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個月內虛報打架火警約100次 重案組拘42歲男子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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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開始,警方接獲約100次報案,指尖沙咀兩幢大廈分別有人打架受傷或發生火警。惟警方及消防處每次派員到場,均證實沒有其事。由於報案人沒有來電顯示,人員無法與其聯絡。警方經調查後,將案件列作「惡意虛報」處理,並交由油尖警區重案組跟進。及至昨日(21日)凌晨,終在尖沙咀拘捕一名姓陳(42歲)男子,他涉嫌「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正被扣查。警方檢獲兩部懷疑與案有關的手提電話。
據了解,過去兩個月以來,漆咸道南107至109號或天文臺道8號,幾乎每日都有惡意虛報火警及打架。警方表示,同類型虛報不單嚴重浪費公共資源,更令到有真正需要緊急服務的市民受到影響。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