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訛稱辦韓國遊學團 騙4家庭逾10萬元 海關拘31歲女東主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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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長假期,不少家長都密鑼緊鼓為子女安排活動,但有教育中心聲稱與旅行社合辦韓國遊學團,但向顧客收取款項後,遊學團卻無影無蹤。海關經調查後,今日(1日)拘捕該教育中心的31歲女東主。據知涉事教育中心名為「宇興大自然」,苦主涉4個家庭,款額達十多萬元,而翻查資料,「宇興大自然」涉詐騙的前科累累。

海關拘捕一名教育中心女東主,據了解涉事的是「宇興大自然」,早前已被揭發過藉辦遊學團詐騙。(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所教育中心聲稱與旅行社合辦韓國遊學團,但在收取款項後,未能向顧客提供相關的旅行團服務。海關經調查後發現,有關旅行社沒有與該教育中心合辦旅行團,今日拘捕31歲的教育中心女東主,指她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

據了解,涉事教育中心為「宇興大自然」,向顧客聲稱與東瀛遊在今年年初合辦韓國旅學團,涉向4個家庭收取逾10萬元,惟實際上該中心只是作為「中間人」角色,代家長向東瀛遊報名,並非合辦,惟東瀛遊亦從未收到有關團費。

女東主涉詐騙有前科

翻查資料,「宇興大自然」姓徐女負責人早於今年2月被揭發,在新春假期間舉辦7天韓國親子導賞團,參加費由4500至6500港元不等,惟收取至少5個家庭共94,300元團費後,徐女並未向旅行社付款,並音訊全無,苦主報警求助,警方事後拘捕徐女,指她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及「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

該名31歲徐女亦非首次捲入騙財風波,她曾在一間教學團體工作,在經手財務收支期間涉嫌挪用公款,將公司一筆五位數支出私自轉至另一個戶口,公司在其離職後二、三個月後揭發事件並報警究治。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