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青衣便利店內執走銀包拾遺不報 64歲男被捕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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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接獲一名市民報案,稱在青衣長發邨長發廣場一間便利店內遺留一個銀包,事主醒覺後隨即返回便利店,惟銀包已不翼而飛。警方青衣特遣隊調查後鎖定疑犯身分,今午(6日)在青衣長安邨安洋樓外,以涉嫌盜竊拘捕該名64歲本地男子。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調查 。

一名64歲男子涉嫌在青衣長發廣場一間便利店內執走一個銀包被捕。(葵青警區fb)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