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輯】梁天琦暴動罪成判囚6年 旺角黑夜造就選情亦付沉重代價

撰文:蘇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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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梁天琦以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身份,報名參選立法會補選,出戰新界東選區,當時仍未有太大知名度。到最後2月28日梁天琦得票6.6萬,雖仍舊敗選,但對本土派而言是超越預期的成績。分析多指,發生在農曆新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事件對選情構成影響,梁天琦當晚出現在旺角街頭並被警方拘捕,還押兩天後釋放;其後被控2項暴動罪、煽惑暴動罪及襲警罪。2018年5月18日,陪審團裁梁天琦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但一項暴動罪成。法官彭寶琴今(11日)在高等法院,就梁及另兩名被告判刑。梁天琦就暴動及襲警罪被判入獄6年,襲警罪被判入獄12個月,同期執行。攝影:羅君豪、曾梓洋、陳焯煇、李澤彤、梁鵬威、鍾偉德、江智騫、張浩維、盧翊銘圖片編輯:徐尉晉、蘇煒然

梁天琦在2016年1月10日,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為口號參選,獲得了其他本土派支持,2016年2月26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日,候選人分別盡最後努力拉票,梁天琦團隊來在上水區拉票時,水貨客爭相走避。(羅君豪攝)
2016年2月9日,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因掃蕩無牌小販而起的警民衝突,最終演變成嚴重騷亂事件,造成過百人受傷。2月8日晚上,梁天琦稱自己在現場進行合法競選遊行,至2月9日凌晨二時,他在亞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被警方拘捕。(曾梓洋攝)
2016年2月9日,旺角騷亂中,警員向天開兩槍示警,更將槍口指向群眾。旺角騷亂在新界東補選期間發生,令梁天琦及本民前的知名度大大提升,影響了選舉結果。(陳焯煇攝)
2016年2月28日,立法會舉行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填補在2015年6月22日,退出公民黨及辭任議員職位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的空缺,梁天琦代表本土民主前線出選。是次選舉是雨傘運動後第二場大型選舉,甚具代表性。(羅君豪攝)
2016年2月28日,入夜後,梁天琦繼續拉票。競選期間,選舉事務處拒絕投寄其選舉宣傳郵件,指梁政綱中的「自決前途」及「自治」等字眼違反應基本法。(羅君豪攝)
2016年2月28日,新界東立法會補選點票完畢,最終泛民主派公民黨楊岳橋以160,880票(得票率37.19%)勝出,梁天琦亦取得66,524票(得票率15.38%)以第三名落敗,成績遠超學者和政客事前預期。(李澤彤攝)
2016年7月16日,梁天琦再次嘗試進入議會,報名參選2016立法會選舉,但稱自己未有簽署選舉管理委員會首次加入的「確認書」文件(要求參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第 1 條、第 12 條及第 159(4) 條)。(梁鵬威攝)
選舉事務處選舉主任質疑梁天琦未有放棄港獨主張。梁天琦在2016年7月23日記者會中回應事件。其後梁天琦補簽「確認書」,但仍於8月2日獲通知提名無效。(鍾偉德攝)
梁天琦出席2016年8月2日的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期間向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高舉中指、叫對方「食屎」,之後提早離開會場。(陳焯輝攝)
在梁天琦離開後,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仍出現多次擾攘,又有候選人衝上主席台,混亂間多人被保安拖離會場,亦有人受傷需送院治理。(陳焯輝攝)
多名報名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被選舉管理委員會裁定提名無效,其中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左)於2016年8月5日號召市民到金鐘添馬公園集會,梁天琦出席並上台演講。(江智騫攝)
梁天琦因旺角騷亂事件被控2項暴動罪、煽惑暴動罪及襲警罪。2018年1月18日,梁天琦到高等法院出席審訊。(張浩維攝)
在案件審理初期,2018年2月22日,中文大學的民主女神像被人塗上「香港英雄梁天琦」字句。(盧翊銘攝)
陪審團今(18日)繼續商議,惟陪審團退庭商議期間,下午突傳出司法機構收到4名陪審員庭上照片,警方下午5時許進到高等法院搜證。(梁鵬威攝)
2018年5月18日,陪審團裁梁天琦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但一項暴動罪成,被押上囚車離開高等法院。(梁鵬威攝)
2018年5月18日夜晚,梁天琦被押回荔枝角收押所。(羅君豪攝)
2018年6月11日,旺角騷亂案判刑,梁天琦、黃家駒、盧建民由荔枝角收押所押上囚車。(余俊亮攝)
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的旺角騷亂案判刑,法官認為梁天琦當日持續襲擊倒地的警員及積極參與暴動,判囚6年,同案被裁定暴動罪成的第三被告盧建民被判囚7年。(林若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