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亦是朋友】分手後仍可來往 但須符合三項必備條件

撰文:撐場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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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少寫關於前度的文章,因為事情過去了就不再留戀,這是真的。但關於跟前度做朋友,我覺得這是有趣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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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學交過一個男朋友,我們爭吵後進入冷靜期,但期間他交了一個新女朋友,我也正式失戀了。但是他仍然每天頻密發短訊給我,並且每個凌晨致電給我,當時我仍未接受分手的事實,不懂得處理這種關係,所以斷斷續續與他聯繫又斷絕聯絡,根本不知如何是好。

當時我仍未接受分手的事實,不懂得處理這種關係,所以斷斷續續與他聯繫又斷絕聯絡,根本不知如何是好。(Gettyimage/視覺中國)

現在我覺得,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如果分得不難看,只要雙方的伴侶不介意,其實放下了,可以當非常普通的朋友。普通得不會頻密聊天和聚會,完全不會影響對方的生活,偶爾問候,以及在能力範圍內伸出援手。

如果分得不難看,只要雙方的伴侶不介意,其實放下了,可以當非常普通的朋友。(Gettyimage/視覺中國)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分得不難看,雙方伴侶不介意,而且放下了。如果辦不到任何一項,那這種朋友不要也罷。何必為了一個讓自己仍然傷心、讓現任難受、跟自己過不去的人冒險?

何必為了一個讓自己仍然傷心、讓現任難受、跟自己過不去的人冒險?(Gettyimage/視覺中國)

年輕時分手可能悲傷又憤怒,但成長後可能會發現,分手不一定是壞事。我後來覺得每次分手都是正確的決定,不合適也沒辦法,只能感謝當年陪自己走過一程的人。你們合不來,時機不對,就證明對方不是對的人,但也可以祝福彼此。

年輕時分手可能悲傷又憤怒,但成長後可能會發現,分手不一定是壞事。(電影《紀念日》劇照)

分手之後,包容彼此過去的錯失,選擇原諒和坦然面對,前度的存在就只是個無喜無惡的人物。何況真正放下了的人,釋懷後根本不會想「能否和前度做朋友?」這種問題。

內容提供:葵倩鈴

【編按:文章題目為編輯所擬,原題為「能否和前度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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