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禁止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及信託計劃 控股上市公司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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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中證監禁止三類股東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不得做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三類股東包括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計劃,認為三者本質均是金融機構管理其他出資人的資金。

路透社引述常德鵬表示,中證監近期亦明確了新三板掛牌企業,在首次公開發行(IPO)時存在上述三類股東的監管政策。

從源頭防止利益輸送

他表示,為了從源頭防止利益輸送,從嚴監管高槓桿結構化產品及層層嵌套的投資主體,要求存在上述情形發行人提出整改計劃,並「穿透式披露」此三類股東。另外,亦要求中介機構核查,發行人及利益相關人是否直接或間接在此三類股東之中持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