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放寬資本管制 取消QFII資金匯出20%比例要求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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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宣布,取消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金匯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託託管人辦理相關資金匯出。目前,QFII每月匯出資金總規模不得超過境內資產的20%。

該局同時稱,取消QFII 及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本金鎖定期要求,投資者可根據投資情況匯出本金;另外,允許 QFII 、RQFII 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對沖境內投資的匯率風險。

外管局:今次是較徹底的改革

外管局指,措施目的是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進一步便利跨境證券投資。

內地傳媒《財經》引述外管局有關負責人指,今次是較徹底的改革,今後除了對額度的宏觀審慎管理外,在資金匯出方面不再限制,將有利滿足境外跨境證券投資需求,穩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促進國際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