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就打擊殼股活動徵詢市場意見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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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旗下聯交所就收緊「借殼上市」徵詢市場意見,以打擊殼股活動,包括借殼上市、剝離上市發行人業務的公司行動,以及發行人營運業務水平過低等問題。

首先,聯交所建議在反收購行動的定義中加入「一連串交易及/或安排」,即在合理接近的時間內(通常在36個月內)進行又或互有關連的交易或安排。這些交易及/或安排可包括控制權或實際控制權變動、收購事項、出售或終止原有業務,以及在某些情況下有關新收購業務的業務開拓或股權融資。一連串的交易及/或安排會被視作一項交易看待。

另外,為防止發行人僅僅為了維持上市地位而持有大量資產或投資,卻未有經營具有實質且長遠可行及可持續的業務,上市公司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並且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繼續上市,而非現行《上市規則》所載須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資產。

聯交所同時建議,修訂現金資產公司規則中有關「短期證券」的定義,將容易轉換為現金的投資(例如投資上市證券)也包括在內。

港交所上市部主管戴林瀚表示,聯交所正三管齊下打擊殼股活動。首先是更嚴格地審批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上市,杜絕申請人透過首次公開招股「造殼」;第二是提高上市發行人適用的持續上市準則,遏止「造殼」及「養殼」活動;最後就是收緊反收購規則,防止借殼上市(尤其是涉及殼股公司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