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禁前渣打證券負責人入業界三年 或涉中國森林上市案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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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宣布禁止渣打證券(香港)前負責人許家興重投業界,為期三年,從2018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為止。

證監會指出許家興是在2009年負責監督某項上市申請的保薦人主要人員,渣打則是其中一名保薦人。證監會指出許家興並無履行其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及渣打負責人員職責,包括並無以適當技能﹑小心審慎及勤勉態度處理上市申請,確保維持適當的操守標準,及確保渣打遵守恰當程序,以及勤勉盡責地監督其下屬及渣打執行保薦人工作。

09年渣打瑞銀同為中國森林保薦人

翻查資料,渣打2009年是中國森林兩名保薦人之一。其後因為涉及中國森林上市前帳目造假,證監會曾入稟法庭,要求兩名保薦人渣打香港及瑞銀向投資者還原交易,最後因追討期已過而放棄。證監會同時亦向渣打及瑞銀採取紀律處分。

證監會指出目前瑞銀及渣打,正就證監會擬採取的紀律處分進行上訴,在覆核申請有結果前,證監會是不會披露對許家興作出紀律處分行動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