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港府研建「有限合伙制度」 吸引私募基金來港成立

撰文:許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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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屬本港重要的經濟支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任內的第3份《財政預算案》中指出,本港於2017年的資產管理業總值超過24萬億元,獲准在港銷售的公募基金超過2,200隻,港府於去年7月已實施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亦正研究為私募基金建立有限合伙制度,目標是提供更多基金結構供業界選擇。

另外,政府亦會研究引入具競爭力的稅務配套安排,以吸引私募基金在本港成立及營運。

私募基金近年發展迅速

陳茂波表示,由於私募基金近年在環球市場迅速發展,為大量實體企業、科技和初創公司引入發展業務所需的資本、人才和技術,同時亦帶動對管理、會計、法律等相關專業服務的需求,同時相關經濟活動亦會為會展、酒店、旅遊等服務業帶來商機。

繼續推動基金互認安排

他又指, 今年4月1起,不同類型的在岸與離岸基金,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享有利得稅豁免,亦會繼與内地、瑞士、法國、英國及盧森堡之後,繼續推動與其他地區的基金互認安排,擴闊本港基金產品的銷售網絡。

陳茂波指,會繼續支持私募基金在港發展。(余俊亮攝)

優化稅務措施 境外企業來港設地區總部

去年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的公司總數增至超過1,500家,按年增長超過8%,同時愈來愈多內地企業,選擇本港作為業務「走出去」的平台。為爭取更多境外企業來港設立地區總部,陳茂波指,由2016年起已為合資格企業財資中心提供稅務優惠,政府會繼續優化相關的稅務措施,提升競爭力,有助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擴大本港財資市場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