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前董事長:內地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監管標準 應放寬至5%

撰文:鄺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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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交通銀行(3328)前董事長牛錫明建議,內地監管部門應將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率的監管標準由3%放寬到5%,由商業銀行掌握考核,監管部門則主要進行監管。

牛錫明表示,將小微企業資產不良率的監管標準放寬,不會影響商業銀行整體的資產質素。監管部門對小微企業貸款,應不要再考核不良率,改為監管小微企業的不良率,監管企業消費不良率。

對於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牛錫明說,銀行要支持有實際生產經營的小微企業,以及企業實施資金封閉運行共同配合,企業的資金不能夠東躲西藏。現時,銀行對於民營和小微企業的貸款,主要依賴擔保抵押,牛錫明指,若運用大數據來建立小微企業大數據平台,可以解除擔保和資產抵押,銀行也可以防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