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禁在港擔任保薦人18個月 據報瑞銀已提上訴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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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及渣打在2009年共同保薦一間公司上市後,該公司被發現帳目有關問題而停牌。作為保薦人的瑞銀及渣打亦分別受到處分,其中瑞銀更遭到證監會禁止在港擔任保薦人18個月。據《路透社》報道,瑞銀﹑渣打及瑞銀的銀行家岑天已提出上訴。

證監會並無公布瑞銀及渣打,當年是涉及保薦哪一家公司上市後出現問題。《路透社》引述知情人士指出,有關公司為已除牌的中國森林。

翻查資料,中國森林於2009年上市,其後該公司被發現帳目有問題而停牌,更被證監會要求保薦人還原交易。

瑞銀遭證監罰1.19億元

瑞銀去年公布遭到證監會罰款1.19億元,並且禁止在港擔任保薦人18個月,這樣的處分在香港前所未見。

報道指出上訴會由3名成員組成的委員會責,小組主席為法官。

瑞銀在香港新股市場相當活躍,按參與交易計算,從2009至2015年期為香港10大保薦人,更分別在2009及2012年獲第1名。可是在2016年,排名降至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