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中銀國際證券涉銷售投資產品存監控缺失 罰款1000萬元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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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宣布,因中銀國際證券在銷售投資產品的手法方面的內部系統及監控缺失,對其他出譴責及罰款1,000萬元。

證監會經過調查發現,中銀國際證券在銷售及分銷投資產品時,並無遵守有關客戶風險分析﹑產品盡職審查及合適性評估的多項監管規定,所以採取上述紀律行動。

證監會指出中銀國際證尤其並無為某些個別適當地評估,及釐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水平及投資策略,確保向客戶作出的投資建議或招攬在所有情況而言,都是合理地適合。確保客戶有足夠的淨資產去承擔因買賣衍生產品,及或進行槓桿式交易而可能招致的風險及損失。就某些投資產品進行適當而充分的產品盡職審查,及實施及維持充足而有效的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藉以勤勉盡責地監督,向客戶作出的投資產品銷售及分銷,並確保有關監管規定獲得遵守。

稱中銀國際證券已作出補救措施

證監會指出在釐定罰則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當局識別出的眾多關注事項顯示,中銀國際證券在整體投資銷售,和諮詢業務方面的系統及監控措施存在系統性缺失,同時中銀國際證券已採取補救措施,加強其提供合理適當建議的框架。該行與證監會合作解決提出的關注事項,以及將實施加強投訴處理程序,以檢視該公司在銷售及分銷投資產品方面的客戶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