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與證監會協調調查 憂中資金融機構藉投資隱藏保證金貸款

撰文:文顥宗
出版:更新:

金管局與證監會發出聯合通函,關注有中資金融機構透過複雜的交易安排,將保證金貸款融資掩飾為投資項目。監管機構亦指,其他在港營運的內地金融機構亦可能進行類似安排,令背後的金融風險遭到隱藏,呼籲相關機構進行即時檢討。

揭銀行資金迂迴用作保證金貸款

金管局及證監會表示,最近雙方對一個內地銀行集團所屬的一家銀行,以及由該集團一家附屬公司所擁有的持牌法團,進行經協調的現場檢查,發現該集團透過私募基金及其他實體,進行了一連串複雜交易。首先,該集團的附屬公司,從集團所屬的銀行取得一筆信用借貸,以作一般業務及營運資金用途。該附屬公司其後向一家私募基金作出大額投資,該基金的唯一目的,是向由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所擁有的一家公司提供一筆貸款,而貸款的抵押品主要為該上市公司的股份。

該筆貸款被用作償還該名大股東擁有的另一家公司所欠的貸款,而該筆貸款是為新興市場的項目進行融資。涉事貸款備有追繳保證金的安排,根據有關安排,當貸款與抵押品比率超過某個議定水平,借款人須提供額外的現金或證券抵押品。

金管局及證監會指,雙方早前作出協調調查,發現有在港的內地金融機構進行複雜交易。(資料圖片)

憂中資機構或有類似融資安排

證監會認為,該集團設立的有關安排,表面上雖為其附屬公司於私募基金的投資,但實質上是將該銀行提供的資金,用作支援的保證金融資貸款。金管局則指,該銀行的貸款審批及貸後監控手法未盡完善,指銀行向同系公司所授予的貸款應經過審慎的風險評估,並按照公平原則授出,而若借款人參與高風險活動,亦須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通函指出,其他在港的內地金融機構可能也有透過複雜架構,進行類似融資安排,或會隱藏交易所帶來的金融風險,故此鼓勵所有透過持牌實體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進行類似融資安排的機構,對相關情況進行即時檢討,及採取措施處理風險。雙方亦指,將繼續加強監管合作,並與內地監管機構密切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