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譴責魏橋及3名執董 違反上市規則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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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0388)譴責魏橋紡織(2698),及公司3名執行董事,分別為董事長張紅霞﹑財務總監趙素文,及公司秘書張敬雷。

港交所指出魏橋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46(2)(a)﹑13.49(1)﹑13.49(3)(i)(c)﹑14.34﹑14A.35﹑14A.36﹑14A.46﹑14A.49﹑14A.55及14A.56條,因未有就若干關連交易遵守披露及股東批准規定,以及延誤財務匯報。

港交所亦進一步對張紅霞等3人作進一步譴責,指出張紅霞及趙素文兩人違反《上市規則》第3.08(d)條。3名董事亦違返第3.08(f)條,及以《上市規則》附錄五H表格所載形式,向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所載責任。亦未有盡力遵守《上市規則》,亦未有竭力促使公司遵守《上市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