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遭證監會罰款210萬 涉違反電話錄音規定

撰文:文顥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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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宣布,滙豐銀行因沒有遵守《操守準則》下的電話錄音規定,遭會方譴責及罰款210萬元。會方指,滙豐於2017年4月至去年1月底期間,沒有設置或啟動其私人銀行部某些電話線的錄音功能,導致59條電話線接收的5,830項客戶交易指示未被錄音。

稱滙豐未設有效內部監控程序

證監會發出公告指,滙豐沒有設立有效的內部監控程序,以確保其電話錄音功能運作妥善,並及時發現其電話錄音功能出現的任何事故。個案經由證監會及金管局聯合紀律處分協作安排下,由金管局作出調查後,轉介予證監會作出跟進行動。

證監會指出,作出是次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滙豐自行向證監會及金管局匯報事故,並在發現事故後採取補救行動,其後亦與會方合作解決事件,而該行亦同意委聘獨立機構,就私人銀行部所使用的錄音系統在日常操作和功能方面採取的補救行動檢討成效,以及向證監會及金管局提交檢討報告,確保其遵從監管規定。

滙豐回應表示,接受證監會對電話錄音系統意外失靈事件紀律行動的結果,並指該行在發現電話錄音系統故障問題後已主動通知有關監管機構及協助金管局調查,並已糾正有關問題及強化程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