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宣布即日起旅客可更改截至5月31日出發的機票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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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空宣布從即日起為乘客豁免往來香港機票重新訂位及更改航點費用,指出有關豁免適用於所有今年2月7日或以前,經由全球辦事處及發出,從今年1月31日至5月31日往返香港或經香港中轉,並已確認機位的港航機票,有關更改須於今年5月31日或以前,及出發前提出。

公司指出更改後的新出發日期為原定出發日期的6個月內,同時須受到艙位供應限制,機票有效期亦會作相應調整。

港航又指出,在以下情況重新訂位費用可獲豁免,如原定出發的機票已過期,重發機票費用可獲豁免,而所有重新訂位只可申請一次。

港航表示,重新訂位的航班就限載期﹑中途停留附加費或淡旺季等因素,旅客有可能要補回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