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上市公司應爭取在4月底前披露經審計年度報告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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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不少內地上市需要更多時間以準備業績報告。中證監指出,上市公司應堅持保證質量﹑應披露盡披露原則,爭取在4月底前披露經審計的年度報告。

中證監又指出,部份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公司,規定可以延遲披露年報,並可先行披露主要經營業績。

中證監又指出,要強化監督管理,對濫用延期披露政策﹑在年報審計及披露中借機弄虛作假的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嚴格事中及事後核查﹑追責,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不過對於有關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因受疫情影響而延攠披露及審計,屬不可抗力造成,不會作出行政處罰及進行相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