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美倫獲特首核准再出任港交所主席

撰文:胡學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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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已核准史美倫再度出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0388)主席,任期即時生效。史美倫的主席任期與她擔任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的任期相同,均會在香港交易所2022年股東周年大會完結後屆滿。

香港交易所董事於本月7日的董事會會議中,推選史美倫為香港交易所主席。《證券及期貨條例》第69(1)條規定,任何人除非已獲行政長官書面核准,否則不可擔任屬認可控制人的公司主席。按《證券及期貨條例》附表10,香港交易所當作已根據該條例第59(2)條獲認可為交易所控制人。

政府表示,深信在史美倫的領導下,香港交易所會致力進一步提升香港的市場質素和競爭力,並鞏固香港作為區內首選集資及風險管理平台的地位。

史美倫是在今年2月獲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再度委任為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成員,任期約2年,直至該公司於2022年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完結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