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延長包商銀行接管期限6個月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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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公布,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延長包商銀行接管期限6個月,由5月24日起至11月23日止。

去年5月24日起,人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有關規定,對包商銀行實行接管,期限1年。

人行指出,實施接管以來,接管組穩步推進包商銀行清產核資、改革重組等工作。目前,蒙商銀行已設立並順利開業,運行平穩。蒙商銀行、徽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正在有序進行。因疫情影響,包商銀行後續依法處置的工作進度需適當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