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從本月25日起調任為執行董事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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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0282)創辦人黎智英,從今日起調任為主席兼執行董事。

壹傳媒於公告內指出,黎智英為公司創始人及控股股東,於2018年2月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及非執行主席。於1999至2014年,出任執行董事及主席。黎智英於1990年進軍印刷媒體業務,創辦壹周刊,並推出其他雜誌,及進軍台灣市場。

公司又指出,黎智英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授權集會,並於2019年8月8日及2019年10月1日,組織和參與未經授權的集會,而違反公安條例,有關案件已於今年5月5日及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並將於2020年6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進一步審理。黎智英亦被指於2017年6月4日的一個活動中,恐嚇一名記者,而違返刑事罪行條例,該審判將於今年8月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理。

該公司指出,與有關指控並無關係,又指出董事會相信,該等指控不會對公司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