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兩名「唱高散貨」主腦分別被判監22個月及24個月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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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指出,區域法院繼早前裁定兩名主腦及其各自妻子就涉及4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的證券欺詐罪名成立後,於周一(9日)分別判處兩名主腦監禁,而二人的妻子則被判社會服務令。

證監會調查發現,該兩對在關鍵時間是朋友的已婚夫婦曾參與在社交媒體上推廣的「唱高散貨」計劃後,律政司遂對他們提出檢控。被告根據「微信老師」提供的資訊,進行無抵押賣空活動謀利。證監會發現涉及欺詐活動的證據,並將案件轉介警方以採取聯合行動。

證監會指出,李景康及林顯輝分別被判處監禁24及22個月,而他們各自的妻子陳藝詩及許佩欣則分別被判處1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於2020年6月至9月期間,作為前證監會持牌代表的李景康與林顯輝以主腦身分行事,9度指示他們各自的妻子陳藝詩及許佩欣欺騙星火證券的一名客戶主任。陳藝詩、林顯輝及許佩欣意圖欺詐而訛稱擁有4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誘使星火就該等股份發出賣盤。3人於並無持有有關股份的情況下,以被推高的價格沽出股份,隨後在股價回落時以較低價格回購該等股份,藉以將其短倉平倉,從而獲取非法利潤。

被告被裁定曾進行無抵押賣空活動,合共獲利330萬元,令星火蒙受重大的虧損風險,並損害了證券市場的廉潔穩健。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戴霖(Mr Michael Duignan)表示:「證監會歡迎法院的裁決。本案成功落幕,充分體現我們與警方緊密合作,共同打擊金融罪行的成效,有助維護本港證券市場的廉潔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