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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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民議會周五(11月30日)以51票對1票的大比數,通過新法案,禁止家長體罰子女。第一夫人特羅尼厄(Brigitte Trogneux)亦支持法案。不過新法不帶罰則,即使家長違法也不會受懲罰。
新法案列明,家長不可以向子女施以任何形式暴力,包括「身體、言語或心理暴力,亦不可以體罰或侮辱子女。」
提出法案的法國性別平等事務部長夏帕(Marlène Schiappa)指出,不少父母錯誤認為大喊大叫、拍打或扭耳朵是宣示權威的適當方式。但她認為暴力永遠不會有教育效果。
法國法律禁止在學校體罰兒童,但這種約束不限於家庭。法國前任政府也曾試圖提出這項法案,但遭保守派反對。現在國民議會通過之後,法案將送交參議院審議及表決。
有組織指法國大約八成半家長,都曾經對子女施以體罰。一旦法案獲參議院通過,法國就會成為全球第55個禁止家長體罰兒童的國家。
(路透社/中央廣播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