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童遭姦成孕墮胎反被判囚 3名主審法官被申訴

撰文: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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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蘇門答臘島(Sumatra)一名15歲女孩,先後8次被她17歲的哥哥強姦,其後因姦成孕。女孩進行非法墮胎後被捕,並在7月遭判監6個月。多名社運人士周一(7月30日)向印尼司法委員會入紙對3名主審法官提出正式申訴。

一班關注婦權及保護兒童的社運人士,周一在雅加達跟司法委員會成員見面,要求他們調查事件。他們形容將這名女孩收監的決定「極其不公平」。

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ICJR)研究員艾麗西亞(Genoveva Alicia)有份出席會議,她指當局將墮胎看成非黑即白,「無論發生什麼事,我們都不能墮胎。」

印尼法律嚴禁墮胎,除非胎兒危及孕婦生命,或是婦女因為遭強暴而懷孕。若要墮胎,亦必須在懷孕40天內進行。惟案中女孩墮胎時已經懷孕8個月。

警方6月在一個棕櫚園中發現一具胎兒,揭發事件,並逮捕這對兄妹。兩人一同受審,哥哥最後因為性侵犯未成年人士被判監兩年。他們的媽媽亦因為協助女童墮胎而面臨起訴。

案件受到廣泛關注及報道,有關社運人士認為該女孩應該被視為受害者,並將她的墮胎視為醫療緊急情況。有人認為「受害人反被罰」,反映了社會的「系統失效」。

司法委員會同意在30天內回覆,但強調他們的權力只限於調查涉及違反道德規範的行為。

(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