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南北戰爭的最大誤解:奴隸、自由與統一

撰文:塗柏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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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年4月9日美利堅聯盟軍總司令羅伯特・李(Robert Edward Lee,1807─1870年)向聯邦軍指揮官格蘭特(Ulysses S. Grant,1822─1885年)投降,標誌着為時四年、犧牲62萬人的南北戰爭終告結束,但這場內戰的起因與影響,至今仍在撕裂意識形態各異的美國人民。

譬如許多南方州依舊懸掛聯盟(Confederacy,南方邦聯國)旗幟,或豎立聯盟軍政要員的銅像;肯塔基州法院大樓外近日升起聯盟國的第一面國旗,結果引來批評;密西西比州州長里夫斯(Tate Reeves)於2020年4月3日公告本月為「聯盟遺產月」(Confederate Heritage Month)的舉措,更引起兩派人馬的不同反應——聯盟士兵遺孤組織(Sons of Confederate Veterans)欣喜地高喊「上帝保佑聯盟國士兵。他們永不應被遺忘。上帝是我們的辯護者!」,《密西西比大學報》(The Collegian)編輯凱爾(Kyle Hamrick)則嫌惡地批判道:「美利堅聯盟從墳頭外回來了,彷彿新冠病毒還不夠糟」。

許多美國南方州至今仍懸掛聯盟國旗幟,還有種族主義者也習慣藉此宣揚認同,圖為2015年3K黨份子於南卡羅來納州舉旗遊行。(Reuters)

無論各派對美國南北戰爭起因的解釋有多殊異,舉凡奴隸制存廢、州權、經濟衝突等等,但唯一不能否定的,即美國的主權與領土統一在此戰得到徹底鞏固,對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1865年)來說這始終是首要之務,廢奴反倒不是最該優先解決的問題。

廢奴主義者恐怕不樂意淡化奴隸制對南北戰爭的催化作用,深怕這會連帶抹去蓄奴的罪惡。但實情是林肯從不是為了道德人權出兵平叛,且也只有國家分裂的危機消失後,才能保障全面廢奴的可行性。

林肯本身厭惡奴隸制,但不願在法制上太快廢除,以免激起南方的反彈,因此渠反對廢止1850年通過的《逃奴法案》(Fugitive Slave Act);在1858年競選參議員時,也對不同地方的群眾發表自相矛盾的演講。渠一面向芝加哥人說道「所有人生而平等」,一面卻向查爾斯頓(Charleston)居民宣稱:「我從來不贊成白人和黑人以任何方式獲得社會和政治上的平等,我從來不贊成給黑人投票權……我贊成將高人一等的地位給予白人」,而現場聽眾則回報以熱烈的掌聲。

也因這種「靈活」的温和立場,林肯被共和黨推選出來競選總統,共和黨認為此人應能緩和南方獨立的念頭,但南方州依舊警告林肯一旦當選將脱離聯邦。故林肯勝選後,立刻發表演說安撫南方:「我無意直接或間接地在有蓄奴制的州裡干預蓄奴制度。我相信我沒有這樣做的合法權利,而且我也沒有這樣做的意願」,同時強調美國的不可分割:「我認為這些州所組成的聯邦是永久性的……任何州均不得僅由自己動議,即可合法脱離聯邦……我認為依照憲法與法律,聯邦是不可分裂的;我將盡我所能,務使聯邦法律在所有各州得到忠實貫徹,這是憲法本身明文規定責成我這樣做的」。

林肯(中右戴高帽者)將維護國家統一視為執政要務,而非企圖一味激進地全面廢除奴隸制。(AP)

因此當南方州執意自組「美利堅聯盟國」後,林肯立刻認定這是反叛,並繞過國會授權逕自派軍平亂,同時其呼籲人民參軍的理由也是維護聯邦而非廢奴。1861年美國國會肯定林肯的舉措,並通過決議宣稱戰爭目的「不是為了任何征服或者鎮壓目的,也不是為了推翻或者干涉南部諸州的權利和現存制度,戰爭的唯一目的就是保存聯邦」,明明白白地宣告國家統一的優先性與必要性,奴隸制存廢根本不是最大起因。林肯與國會也沒打算在內戰中順勢廢奴,以免斷絕擁護奴隸制的南方州回到聯邦懷抱的任何希望。

故美國國會於1861年8月通過《沒收法案》(Confiscation Act),允許向聯盟軍作戰的黑奴可獲得自由時,林肯便表示反對,渠認為這很可能激使未加入美利堅聯盟的肯塔基、馬里蘭、特拉華、密蘇里等四個蓄奴州也跟着脱離。而當林肯聞知聯邦軍將領弗里蒙特(John Charles Frémont,1813─1890年)在密蘇里州沒收叛亂者財產並釋放黑奴後,也立刻解除其兵權。廢奴主義者對林肯的行為頗不諒解,《紐約論壇報》(New-York Tribune)創辦者格里利(Horace Greeley,1811─1872年)還寫信質問道「您已經過多地被議會中那些來自邊境地區蓄奴州的政客們所左右」。

不過林肯回信辯稱:「我的最高目標既非挽救奴隸制度,亦非摧毀奴隸制度,而是拯救聯邦。如果無須解放一個奴隸就能拯救聯邦,那麼我將不會解放一個奴隸;如果必得解放所有奴隸方能拯救聯邦,那麼我將會解放所有奴隸……如果說我對奴隸制和黑人做了什麼,那是因為它有助於拯救聯邦」。這更是清晰地表達:廢奴與否僅是維護國家統一的手段,後者才是戰爭的起因與目的。

也正因如此,所以林肯在廢奴的腳步上一直前進得很慢,甚至起初還不肯同意黑人加入聯邦軍隊,以免傷害白人士兵的自尊。還有知名將領謝爾曼(William Tecumseh Sherman,1820─1891年)一開始也不願接納黑人士兵,甚至曾把逃亡黑奴送回主人身邊,但他對南方的反叛又是咬牙切齒地痛恨。

聯邦軍將領謝爾曼在作戰時以殘酷著稱,但渠目的正在於嚇阻南方不敢再恣行分裂,因此林肯也贊同其焦土式的戰術。(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謝爾曼曾恫嚇道:「我們能讓戰爭可怕到在南方人再次動武前厭惡戰爭好幾個世代」,並實施極慘烈的焦土作戰,下令不留半點資源給南軍。儘管手段嚴苛,但謝爾曼表示從不覺得該道歉,林肯也稱許謝爾曼的戰功。這在在顯示,比起解放黑奴,阻止分裂才是當時聯邦的最高目標。

重新梳理這段歷史,就能解釋何以直到1863年1月1日林肯才公布實施《解放奴隸宣言》(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且僅宣告叛亂州的奴隸可得自由,同時又允許叛亂州在百日內若放下叛旗將可保留原有制度,直到1865年12月美國憲法通過第13條修正案後才正式全面廢奴。林肯對此直言不諱地承認:「解放奴隸會給我們帶來在南方土地上生長起來的20 萬人,它還會給我們帶來更多的東西,也使敵人減少同樣多的東西」,彰顯唯有解放黑奴可幫助聯邦打贏戰爭後,林肯才願意促成。同時他又留下後路讓叛亂州歸附與安撫蓄奴的前述四州,就是要儘可能以最低成本加速國家統一,而非徹底顛覆改造南方的社會制度與生產方式。

但這無損於林肯的偉大貢獻,畢竟美國在其領導下免於分裂,又防止英法等國藉機重新殖民北美的陰謀。再說也只有在統一國家與強化的聯邦政府權力下,廢奴政策才能進一步鞏固。且內戰結束後,美國經濟得到空前發展,1890年美國工業產值超過農業,1894年更超越英國躍為世界第一,顯現停止內耗的美國能釋放的潛力有多麼巨大。

只是飽嘗內亂之苦的美國,竟挾着重建後的巨大能量,走向海外擴張之路。1898年美國國務院聲稱「不斷擴大我國產品的海外銷量,已不再僅僅是一個貿易問題,而且變成每個政治家都必須予以關注的嚴重政治問題」,更呈現其寄望國內資本宰制國際秩序的帝國主義本質,至今美國仍秉持這項原則指導其外交政策,由此引發與不少國家的摩擦。

最重要的是,美國誓死捍衛自身統一,但對他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就沒那麼尊重,譬如策動巴拿馬自哥倫比亞獨立、分割朝鮮半島、阻止南越舉行普選實現統一、分裂南斯拉夫聯盟,介入中國內戰、至今仍強橫指點台海問題等等美國對此的干預藉口幾乎是千篇一律的保障「自由」或「民主」云云,但若用同樣的尺度去評價林肯,他肯定是個不尊重南方州「自由民主」的「獨裁者」,實在是一種歷史的諷刺。從這種雙重標準也顯露另類的「美國優先」:即只有美國的國家統一與主權不容挑戰,至於其他國家──端視有無觸犯美國利益再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