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資本不得開展新聞傳媒業務」:中共意識形態陣地再亮旗

撰文: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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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發改委10月8日就《市場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禁止准入事項第6項「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引發各界高度關注。
輿論普遍擔心這是否意味着中國境內的各門户網站、網絡平台今後不能轉載發布新聞,自媒體也不能街採、原創。

梳理官方文件可以發現,「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說法之前早有提及。近日外界的諸多猜測和譁然,更多是在2021年教育行業「雙減」政策以及房地產管控導致市場心理焦慮的背景下,引發的過度關注和解讀。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官方自2018年開始全面實施市場負面清單制度以來,《市場負面清單(2018年版)》《市場負面清單(2019年版)》《市場負面清單(2020年版)》的禁止准入事項中,均對「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新聞訊息採編業務」有所描述,被列入「禁止違規開展網路相關經營活動」項目中。

如2018年禁止准入事項第4項的措施描述:「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訊息採編業務」。2019年禁止准入事項第5項在2018年基礎上增加了「任何組織不得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路新聞訊息服務單位」。2020年禁止准入事項第5項的措施描述與2019年相同。

此次的2021年版,在2020年版基礎上增至6項,即「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作為新增禁止准入事項進入新版負面清單。

「報刊是黨的宣傳工具,黨的喉舌」,中共第一代領導人毛澤東的論調,在今天的中共宣傳系統中並未過時。圖為江西省瑞金市工農紅軍雕像。(視覺中國)

2021年版負面清單中的「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包括:

1,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
2,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網路新聞訊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
3,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
4,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衛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
5,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
6,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2021年版負面清單還明確:超過股比限制,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新聞傳媒領域特定業務。相關措施為:非公有資本參股有線電視分配網建設和經營股比限制。新聞媒體融資批准及控股權限制。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社、報刊社等,要堅持國有獨資或國有文化企業控股下的國有多元。此類企業上市後,要堅持國有資本絕對控股。

雖然大多數內容是此前要求的重申,2021年版的內容從「股比限制」到「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網路新聞訊息採編業務」,再到「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新聞採編播發業務」,顯示中共對新聞輿論管控愈發嚴格的姿態。

↓↓↓↓↓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民日報社就「全媒體時代和媒體融合發展」舉行第十二次集體學習↓↓↓↓↓

中共一直秉持「政治家辦報」的傳統,官方禁止非公有資本投資和經營新聞機構,主要指的是防止非公資本從事或干預新聞業務。中國政府網訊息顯示,中國國務院曾在2008年下發《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其中提到,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廣播電台(站)、電視台、廣播電視發射台(站)、轉播台(站)等。

2016年2月19日中共總書記調研人民日報社、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官方媒體時就曾強調,「當前,輿論生態、媒體格局、傳播方式發生深刻變化,新聞輿論工作面臨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必須加強和改善黨對新聞輿論工作的領導。要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決不能為錯誤思想言論提供傳播渠道」。

一個月之後,《人民日報》2016年3月21日在理論版刊發社長楊振武的署名文章——《把握好政治家辦報的時代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文章稱,「過不了網路這一關,就過不了長期執政這一關。堅持政治家辦報,就要管好用好網路,這是新形勢下鞏固新聞輿論陣地的關鍵」。

2021年版負面清單中的「堅守意識形態主陣地」表述,在聯繫結合2020年年底中宣部現任副部長、曾經擔任過網信辦主任的徐麟罕見發聲警告「堅決防止借融合發展之名淡化黨的領導,堅決防範資本操縱輿論的風險」——可以認為,這意味着今後或會更嚴格排除或者控制各路資本,通過各種途徑進入到新聞訊息的生產傳播領域,繼續加強中共高層一直要求的「黨管媒體」原則,加強中共對新聞的管控力度。

2015年11月9日,時任中國國家網信辦副主任徐麟在「網絡文明進校園」暨高校網絡文化建設推進會上講話。(視覺中國)

2020年11月19日,在湖南長沙舉行的2020中國新媒體大會上,徐麟的發言中有這樣一段講話,「無論什麼樣的媒體,無論是主流媒體還是商業平台,無論網上還是網下,無論大屏還是小屏,在導向上都是一個標準,沒有法外之地、輿論飛地。我們要牢牢把握新聞輿論工作的主動權主導權,堅決防止借融合發展之名淡化黨的領導,堅決防範資本操縱輿論的風險」——當時的解讀認為,這是中共意識形態高層對當時影響媒體、甚至操縱輿論的「網路大鱷們」的再次喊話和警告。

此番官方文件重申新聞領域各項禁止准入事項的核心,就是要再次明確輿論場政治紅線。中共不僅要在2020年年底資本整頓的基礎上,釋放中國媒體「姓共不姓資」的信號,也是再一次亮明姿態,不再容忍資本操控輿論導向。

至於輿論關注的「中共下一步是否會對自媒體加強管制」,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近日對媒體稱「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任何時候,惡搞、惡意營銷,通過製造焦慮來收割網民的,什麼時候都是打擊的對象,都是國家監管的重點領域」。

2010年,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關於進一步推動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到:「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從事印刷、發行等新聞出版產業的有關經營活動」。當然,從目前的官方政策看,新聞領域的經營、廣告合作仍並未排斥非公資本。而非公資本以往那些不合規範的投入,將會繼續被清理,甚至更加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