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樓塌倒查重慶市長?跨省、離任「終身追責制」悄然上路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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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市望城區一棟居民自建房去年4月轟然倒塌,造成54死9傷悲劇。中央政府的調查報告時隔一年後於本星期公佈,多達62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另有四名高幹被中央問責。

根據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的報告,房塌是因房主違法違規建設、加層擴建,而且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整治違法建築、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有的甚至推卸責任、放任不管。

報告裡多處強調這些問題存在的長期性,包括點名長沙市、望城區住建部門「長期以來『只管合法、不管非法』、『只管報建、不管自建』」,「對眼皮底下大量不申報、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安全風險放任不管,人為形成監管盲區」;望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長期嚴重缺位等等。

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於去年4月29日中午發生居民自建房倒塌嚴重事故,造成54人死亡,涉及房主違法建設和官員不認真排查治理風險隱患。(網絡照片)

被懲處的62名公職人員中,除了四人涉嫌職務犯罪被移送司法,還有多名主官被免職,包括湖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廳長)鹿山、長沙市長鄭建新、望城區委書記、區長等等。

尤其引人關注的是,現任重慶市長的胡衡華也赫然在被追責之列。他和現任中共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都曾主政長沙,兩人都受到跨省追責兼離任追責。胡衡華受中共黨內警告,胡忠雄被國家監委政務記過。他們是四名被問責的中管幹部(中央任免的幹部)之中的兩人。

簡歷顯示,胡衡華和胡忠雄都曾長期在湖南任職,曾在湖南益陽市委副書記、市長任上搭檔工作。胡衡華後來在2013年至2020年的八年裡,歷任長沙代市長、市長與市委書記;胡忠雄在2018年至2020年接任長沙市長。兩人分別在2020年10月和1月升遷到陝西和貴州。

現任中共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胡忠雄,曾任長沙市長。(長安街知事微信公號)

換言之,長沙塌房事故發生時,胡衡華已調離長沙一年半,而胡忠雄已調離長沙逾兩年,但仍逃不了被倒查,這在中國官場上相當罕見。這也意味著,接下來黨政官員即使調職或被提拔升遷,前崗位若發生重大事故、被發現存在其在職時就形成的重大隱患,該官員也難脫關係。不僅是貪腐之類的問題,個人疏忽或下級疏忽卸責導致事故,也會被倒查追究。

有評論指,此例一開,中國今後很多重大安全事故都要倒查多年,調職和升遷已不能保障「平安落地」,官場諸公都得戰戰兢兢為官履職。

追溯起來,中共是在十八大後的近10年裡,逐漸形成終身追責制。相關規定最早是劍指政法系統,目的是切實防止冤假錯案。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下發《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2016年3月,公安部在出台《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對錯案追究機制作出細緻說明。在追責的精神下,在2022年就有500多名檢察人員因刑事錯案被追責問責。

2014年的中共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確定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當時的時空背景,主要是針對官員不當追求個人政績下的隨意決策、唯GDP論下導致生態環境破壞或安全事故的錯誤決策。《決定》表明,對重大決策中亂作為和不作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行政首長和其他領導和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中國政府正一手打貪,另一手整頓吏治,以期改善施政。(Getty Images)

再下來,則是對貪污腐敗行為的倒查,這方面的例子眾多,比如內蒙古涉煤腐敗被倒查20年,數十名花甲、古稀之年的退休官員被扣留,包括已卸任14年的官員。近期,有愈來愈多「高齡貪官」在退休多年後被查,包括上周被查的重慶市委巡視組原組長紀濤(69歲),3月被查的甘肅省白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吳查(70歲)、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洪(68歲)。

不過,和貪腐問題相比,高官會因違章民房建築倒塌而被跨省追責和離任追責,感覺上是更為嚴厲,震懾作用也十分突出。

有評論認為,省部級高幹會因長沙塌房這類事故被問責,是高層政治鬥爭的風向標,實際情況可能正相反。在中共二十大後,高層派系已不復存在,對高層幹部問責因此少了政治上的顧忌,這次對四名中管幹部的警告和記過,可能恰恰反映了最高領導人的權力已一統江湖。

這樣的環境,對官員會形成相當大的壓力,但也可能是一種動力。下一個讓人關心的問題,近期其他地方出的特大事故,是否也會一視同仁地追責和倒查,並且公佈完整報告給社會一個交代呢?大家拭目以待。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