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瓜達爾港逾90%收入歸中國 中方辯解:承自新加坡條款

撰文: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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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為一帶一路的重點「攻堅」國家。《黎明報》報道,港口航運部長拜贊久本月24日向該國議員披露,在接下來的40年,瓜達爾港口運營收入利潤的91%歸中國,瓜達爾港管理局獲得另外的9%,引起巴國部分人士不滿。
瓜達爾港一線的中方工作人員解釋,相關條款是直接「繼承」自巴基斯坦與新加坡的協議,暗示不能怪罪中方。

瓜達爾港為中巴經濟走廊開始建設以來的重點項目。(視覺中國)

拜贊久稱,瓜達爾港協議是基於「建設-運營-移交」模式簽署。巴基斯坦《論壇快報》今年4月曾引述他在議會質詢中的表態稱,中國將負責經營管理瓜達爾港口的所有發展項目,中方將獲得港口海上業務收益的91%以及自貿區總收入的85 %。《黎明報》近日的報道則稱,巴國參議員對中巴經濟走廊長期協議的不透明、巴方人員構成表示關切,擔心協議過於偏向中國。

身在瓜達爾港一線的中方工作人員接受《環球時報》訪問時表示,瓜達爾港口經營協議是2007年巴基斯坦政府與新加坡公司簽署,但新加坡公司經營的8年時間內,港口未形成商業運營,新加坡公司也無投入任何投資。

中方工作人員稱,由於巴方承諾的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未到位,港口運營仍有較大虧損。(視覺中國)

為解決該問題,巴國政府與中國公司、新加坡公司經過商業談判,將瓜達爾港口的運營權移交給中國公司。這一過程中,巴基斯坦政府與新加坡公司之間的《瓜達爾港經營權協議》做任何變動,即中國全面接收了新加坡公司8年前簽約時所接受的條款。工作人員的言外之音明顯為,條款非始於中國,不能怪罪中方。

據悉,中國海外港口控股有限公司在接手瓜達爾港口及自由區後,截至目前已達2.7億美元,而由於巴方承諾的道路、水電等基礎設施未到位,港口運營仍有較大虧損。上述中方工作人員希望巴國政府為中國公司創造比較好的外部條件。

巴國執政黨議員阿巴西亦指出,中巴經濟走廊協議總體上對巴非常有利,協議項目所生產的電能將緩解巴面臨的嚴重能源危機。他還指出,大部分發電站將建在俾路支省和信德省,估計為巴國帶來560億美元投資,另將創造大量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