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微信群公開罵村官被拘5日 官媒:損害幹部威信處罰合情合法

撰文:吳梓楓
出版:更新:

湖南常德市石門縣磨市鎮一名村民,早前因瑣事在村內的微信群中公開叱責村幹部,其後竟被警方行拘5日,做法引起質疑。不過官媒新華社卻引述一名相關部門的知情人指,這處罰決定綜合了法理、情理兩方面考慮。

涉事村民張某因瑣事在村內的微信群中公開叱責村幹部,最終竟被行拘5日。(石門縣警方)

據了解,涉事的44歲男村民張某本月14日晚上洗澡時發現水龍頭只有涷水提供,當時他認為這與村內維修水管工程有關,導致其家中空氣能溫水閥損壞,因而令他甚感憤怒。當時他隨即在擁逾300名成員的村內微信群組「我們都是一家人」,通過微信語音指名道姓公開叱責村幹部。

而當地警方接報後隨即對張某展開調查,據警方通報指,張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法事實,並在「我們都是一家人」微信群中公開道歉及被石門縣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惟事件卻引起輿論質疑處罰是否過重,有網民甚至發文《鄉里鄉親,微信圈罵村幹部咋被行拘》,質疑當局行拘5日的決定。

而新華社今日(29日)引述相關部門知情人指,張某在微信群中的責罵語句「十分難聽」,他更同樣對群中勸架的村民出言不遜,造成不良影響。該知情人表示:「於法理、於情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都經得起考驗。不是簡單的當面罵村幹部幾句就被拘留,還要考慮事件發生的背景和後續影響。」

他指出,由於張某的行為已干擾到村中所進行的水管維修工程,且張某在有數百人的微信群中罵村幹部,損害了村級組織的威信,不利於全村幹部正常履職。其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經過了相關部門嚴格審核。

(石門縣公安局/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