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宣判】陳世峰獲刑20年 江母:對日本法律很絕望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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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日,青島留日女學生江歌在自己租住的公寓門前,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時隔一年後,這宗案件終於得到判決。
20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當庭宣判,疑兇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獲刑20年。判決過程中,陳世峰一度暈倒。

去年11月3日,青島留日女學生江歌(左)在自己租住的公寓門前,被室友的前男友殺害陳世峰(右)殺害。(網絡圖片)

法官公布江歌案5大判決依據:

一、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
二、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劃去謀殺;
三、陳有強烈的殺意;
四、陳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
五、陳沒有悔意。

案情回顧:

疑犯陳世峰與江歌的閨蜜劉鑫曾是情侶關係,兩人曾一度同居3個月。不過,之後二人不合,劉鑫提出分手,被陳趕出家門後,劉搬去與江歌同住。

陳世峰不同意分手,多次以公布劉鑫裸照相威脅。去年11月2日,陳世峰找到江歌與劉鑫居住的公寓,江歌表示要報警,而劉鑫因擔心自己是借住在江家不合法,不同意報警。

當晚,江歌應劉鑫要求,在車站等她一起回家。劉鑫先一步進門,江歌在門外與陳發生爭執,其後遭到殺害。而劉鑫一直在屋內,直到警方來才開門。

室友劉鑫被批冷漠 遭輿論審判

事後,劉鑫一直否認自己鎖門,且避而不見江歌的母親江秋蓮,直到事發近300天後,與江母的見面由媒體促成,劉也因此遭內地輿論抨擊冷漠、不知感恩;另一邊廂,江母為逼劉鑫見面,曾在網上公開劉鑫及其家人全部個人信息,也被認為不妥。

據屍檢報告,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致命傷深度達6.5cm至8cm,同一個部位傷口很深,而且被刺了兩次。多處傷口被刺後,刀又被拔出,再刺。陳世峰曾在庭上辯稱,在江歌倒地後,因害怕給自己父母帶來經濟負擔,只能選擇徹底殺死江歌,故又補了9刀。

在早前江歌媽媽與劉鑫見面中,劉鑫稱沒有反鎖門。(網上圖片)

江母:養女24年 一條人命只判20年?

此前,江母曾在網絡發起公開徵集簽名,要求判陳世峰死刑。宣判之後,江歌的母親表示理解檢察官的工作,對檢察官表示感謝,但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未達心理預期。江母說:養育女兒24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20年?

判決之後,當地時間下午3時,江歌的母親江秋蓮在東京記者會俱樂部舉行記者會。

我向451萬簽名支持陳世峰死刑的民眾道歉。我對日本的法律很絕望,很失望。
江母

江母表示,不接受判決結果,但尊重日本的法律。江母稱,讓451萬支持死刑的人失望了,今天的判決讓大家知道了真相。她還表示,陳世鋒是殺害江歌的直接兇手,而劉鑫在江歌被害案中扮演什麼角色?回國之後,她會與劉鑫對簿公堂。

江歌母親(左)召開記者會。(中國長安網直播截圖)

日本服刑滿80%可被假釋

至於網友關心陳世峰在服刑之後會否面臨減刑,日本無減刑制度,但在服刑滿80%後可以被假釋。

鳳凰衞視記者李淼向律師確認,外國人在刑滿之前假釋通常會被強制遣返回國。但假如本人不願被強制遣返,理由是他回國在本國面臨死亡、或者死刑的可能性,在此情況下他可能向日本法院重新提出申請,希望自己不要被強制遣返。法院如果認可,他會在日本待上一段時間就被假釋,可留在日本。

日本監獄:服刑者一日三餐 每天平均工作6.5小時

據悉,日本監獄中服刑者一日三餐,監獄內浴室、體育館、圖書室、醫療設備齊全。服刑者主要有六種工作,包括木匠、印刷、縫紉、金屬、皮工、農業等。在監獄裏每天工作時間上限8小時,實質平均工作約6.5小時,運動30分鐘,晚餐後回到牢房、至就寢前,有約2.5小時個人時間。

日本監獄:服刑者一日三餐,每天平均工作6.5小時。(鳳凰衛視)

宣判後,不少內地網民也表示不忿,質疑為何不判陳世峰死刑。據知,雖然日本仍保留死刑,但僅適用於犯罪情節極其嚴重的案件,如受害者兩人以上;且即使法院判處疑犯死刑,也需要法務大臣同意簽名,才能執行死刑。

據知,中國司法機關對陳世峰享有追訴權,前提是他回到中國。

(綜合報道)

江母對判決結果不滿意,說:養育女兒24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20年?(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