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敬龍殺強拆村官 量刑爭議未休今突被執行死刑

撰文:慈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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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強拆村官的賈敬龍今日在石家莊被執行死刑。
結婚前夕,河北村民賈敬龍的新房遭村長帶人強拆,奮力抗拆的他被打傷,未婚妻也憤而離去。求償無果,強拆兩年後的2015年2月,賈敬龍用釘槍射殺村長,後被拘捕。
法院一審二審均判賈敬龍死刑,然而,大量民眾及法律學者認為考慮到中國農村社會的複雜性其罪不至死,呼籲刀下留人。
10月底,死刑執行時間已到,賈敬龍仍在生,各界一度覺得案件出現轉機。而近日,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官媒接力撰文報道賈敬龍事件,為賈氏之死蒙上了陰影。

新華社消息,今日(11月15日)上午,河北村民賈敬龍在石家莊被執行死刑,約1小時前,官媒發布最高法院解釋,稱賈敬龍罪已至死。而昨日從湖南趕去石家莊的賈案律師甘元春被拒絕與賈見最後一面。此案今年在內地引起巨大爭議,因賈敬龍殺人有村官強拆前情,法律界和社會輿論多傾向於「刀下留人」。

2015年2月19日,河北石家莊北高營村村民賈敬龍帶著兩年來眾叛親離、求償無果的憤怒,用射釘槍射殺當年帶人強拆他的新房、並將他打傷的村長何建華。賈敬龍前往自首的路上,不巧遇襲入院,後被警方拘捕,其編寫的自首短訊還存在手機中。

賈敬龍11月2日最後一次見律師時寫下一首詩,托律師在其行刑前發布出來。(賈案律師甘元春提供)

此案於2015年11月24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賈敬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上訴後,河北省高院於今年5月二審,惟仍維持原判。今年10月,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裁定。賈敬龍殺人的情節、後果均被認定為「特別嚴重」;賈敬龍的辯解和律師的辯護意見均未被採納。隨後,其家人遞上停止執行死刑申請,各界為賈案奔走呼籲,死刑未按時執行。

新華社報道稱,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符合過程中充分保障了賈敬龍的辯護權等訴訟權利。在被告人親屬提出異議後,高院又對其犯罪事實、證據、量刑再次審查,認為死刑裁定正確,依法對其執行死刑。據悉,賈敬龍今早與家人見了最後一面。

今年29歲的河北村民賈敬龍。(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