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國落馬 胞弟雞犬升天商業帝國規模驚人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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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官媒《新華社》周三(4日)消息指,早前中共中央及中紀委公布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決定立案審查,經查後確認相關事實,決定「雙開」黃興國,亦即開除黨籍處分,以及報請國務院開除其政府公職。此外,中紀委將收繳黃興國違紀所得,並將調查結果及證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負責黨紀工作的中紀委在同日發布的通報指,黃興國「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獲取巨額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謀取私利」。

國內媒體《澎湃新聞》消息稱,「黃興國落馬背後的政商關係離不開自己的親弟弟」。據悉,黃興國家中有4個弟弟,分別為黃興常、黃興方、黃興余與黃興榮,惟報道指彼等「文化水平都不高,素質也一般;但伴隨著兄長在官場的晉升,弟弟們也逐漸涉足機械、建築、房地產、海洋經濟等多個領域」。

2016年9月10日,中紀委通報黃興國被查。9月11日,黃興國老家出現數位陌生人,帶走了黃興余。此後,黃興榮也被帶走。隨之便是相關公司浮出水面,涵蓋海洋經濟、電梯業、房地產,以及其他領域。綜合不同消息指,黃興常、黃興余、黃興榮均有直接參與經商;另外,黃興常從2002年起擔任象山縣西邊塘村村委會主任,並於2012年1月任象山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

天津原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右)日前被中紀委立案調查後,互聯網上出現原寧波市文化局長周時奮(左)的紀實小說《天問》(已被删除),記述他在當地紀檢部門的威逼利誘之下被迫承認自己的「貪污行為」。(資料圖片)

據悉,黃興國之弟黃興余的「生意」主要有三個領域,分別是海洋經濟、電梯與房地產。

2012年8月,在象山註冊成立的中國供銷集團(寧波)海洋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05億元人民幣,黃興國的弟弟黃興余曾擔任該公司董事成員。該公司的股東有3家:中國供銷集團、寧波熙祥和重慶艾諾希爾,其中寧波熙祥的第一大股東就是黃興余。這也意味著,註冊資本超過2億元人民幣、擁有「國字號」背景的中國供銷集團寧波公司,背後有黃興余的投資。

2012年3月在杭州蕭山區註冊成立的快客電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客電梯」),註冊資本3504萬元人民幣,5個股東分別是自然人馬方亮、周金林、黃連永、黃興余以及法人股東杭州快道投資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其中黃興余出資額775萬元人民幣,僅次於董事長兼總經理黃連永,為快客電梯第二大股東。

2006年7月,三門文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文峰房產」)在台州市三門縣登記成立。一年後,文峰房產的股東變更為黃興余和周文起。兩人各出資500萬人民幣,黃興余擔任總經理兼執行董事,周文起擔任監事。2009年4月,黃興余和周文起分別將出資額增加至1000萬人民幣,文峰房產註冊資本由此增加至2000萬人民幣。兩年後,黃興余卸任公司有關職務,僅保留文峰房產股東身份。

黃興國曾說過,在天津大爆炸中,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資料圖片)

代理書記超過20個月的黃興國是浙江象山人。黃興國的仕途起於1972年11月,在2003年11月離開浙江之前,他官至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2003年11月到天津後,他先是擔任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後在2007年底擔任代市長,並在2008年1月轉正。

2014年12月30日,原天津市委書記孫春蘭調任中央統戰部部長後,黃興國代理天津市委書記。到9月10日被調查,黃興國已代理書記超過20個月,長達621天--近10年來,省級行政首長代理黨委書記20個月有餘,黃興國是第一人。

2015年的8·12爆炸事故令天津遭受重創。在爆炸發生7天後的第十場新聞發布會上,黃興國表態稱,「作為天津市委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我對這次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