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聖?】浙江男子兩度申請離婚 放棄財產陪絕症初戀情人度餘生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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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情人總是令人難忘,但如此癡情確實少見。
早前浙江溫州青田縣人民法院就依法審理了一起離婚案。案件的男主人公願意放棄一切財產離婚,只希望能陪絕症初戀度過餘生。
不過網友反應兩極,彈多過讚。

浙江男子甘願淨身出戶換離婚,陪伴患絕症初戀情人。網友反應兩極。(網上圖片)

李某現年44歲,是一名優秀的經營者,而且生意發展穩定,有著良好的前途。他和妻子都是浙江人,兩人是經過家裡人介紹認識的。由於年齡和家庭因素使然,兩人很自然地走到結婚這一步。得益於他們的勤奮且誠信聰敏,夫妻兩人在上海的生意越做越大。李某和妻子還有了乖巧懂事的兩個孩子。

第一次申請妻子不同意

然而,在2016上半年,李某卻來到了青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在該院經辦法官負責協商的時候,他的妻子堅持不同意離婚。「兒子已經快成年,臨近高考了,要是可能,再等半年吧。」李某的妻子還表示,「如果是因為他的那個舊情人,我可以原諒他的出軌,只要他回來。」因為李某的妻子堅決不同意離婚,李某只能在幾個月後無奈地選擇了撤訴。

甘願淨身出戶換離婚

辦理這起案件的法官透露,「或許夫妻兩人回家改善下關係,畢竟物質基礎這麽堅定,重修舊好也不是不可能。我這麽想著,不再理會這件已經有了結果的案子。但我沒有想到,我會再一次見到他。」近期,這位法官又接到了李某第二次的訴狀。

原來,李某妻子口中丈夫的這個舊情人是李某的初戀小芳。他們在13歲的時候就認識,也曾像普通年少的男孩女孩一樣愛得深情,但之後他們也不得不分道揚鑣,各自成家。小芳和她丈夫的生活很不好,沒過幾年就離婚了。之後,她又在醫院查出,自己已是尿毒症晚期。2014年時,小芳遇到了已和妻子兩地分居的初戀李某,他們很快重新走在了一起。

「女兒已經成年了,她現在有個好的歸宿,不用我操心了。至於兒子,他從小和他媽過,我們已經分居4年多,我離開了也對他影響不會太大。」這次,李某告訴法官,初戀的病情已進入晚期,時間等不起,他想陪她度過餘下的時間。

沒出意料,他的妻子依舊沒有同意離婚。因為李某急於解決這件事,他便主動讓出了公司股份、存款,讓出了上海市市中心的房子,他表示可以為了離婚淨身出戶。最終,法院調解結案,李某讓出了他擁有的一切,雙方同意離婚。

網友對這位癡情男評論兩極

「已經分居了才遇到初戀,那些錢可以再賺呀,能陪愛人走完人生最後的路挺好的呀,能這樣取捨不容易。」
「渣男,忘不了初戀幹嘛和別人結婚,還生兒育女,你老婆是欠你的嗎?」
「這個男人當初沒能力沒機會去愛這個女人,現在有了,不去爭取就會遺憾終身?又或許因為當初沒有如願娶到初戀,隨便找了個女人湊合,所以現在不留戀原配也是理所當然?所以,我總結……要結婚的人,別將就,因為你一將就會毀了另一家人,要做情聖請好好做,別害人……」
「老婆給他生兒育女,照顧生意,他陪初戀度過餘生?老婆的餘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