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自殺】認曾交往兩月 補習老師陳星聲明:我已身敗名裂

撰文:楊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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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圖右)9日發出5點聲明,承認與林奕含在2009年,雙方確實交往2個多月。(網上圖片))

27歲的台灣才女作家林奕含4月27日晚間選擇上吊自縊結束自己生命,第二天父母發表聲明,直指在8、9年前,林奕含尚在就讀高中時曾遭到補習班老師「誘姦」,外界將矛頭直指向國文補教名師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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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妻子、對方父母也知情

在失蹤10多日後,陳星終於在今天(9日)發出5點聲明,聲明中他否認是狼師,說自己一直在台北,與家人承受龐大壓力,幾乎快崩潰;而與林奕含的關係,是在2009年林準備念大學時,雙方確實交往2個多月,父母得知後要求分手,才結束這段關係,妻子也知曉此事。

陳星提到,因念及林家痛失愛女,不願造成家屬二次傷害,第一時間選擇沉默,靜待司法調查,如今因難以承受壓力,決定出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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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聲明稿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媒體重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汙衊毀底、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