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騎共享單車被撞身亡獲保險賠55萬 家屬另案起訴ofo索賠761萬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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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11歲兒童去年成功將已鎖上但密碼未打亂的ofo共享單車開鎖,騎行上路後遇車禍身亡。家屬起訴ofo及相關保險公司等要求賠償,這是內地首起12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索賠案。
3月初,上海靜安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賠付男童家屬5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家屬另案起訴ofo索賠761萬餘元。

2017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歲兒童成功開鎖了ofo的共享單車,騎行上路後被大型客車碾軋身亡。(中國青年網)

2017年3月26日下午,上海11歲的高童(化名)與其他三個小夥伴,分別將已鎖上但密碼未打亂的ofo共享單車成功開鎖,並騎行上路。當日四人在馬路上與大型客車相撞,高童倒地並從該大型客車前側進入車底遭碾軋,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要求ofo收回所有機械密碼鎖具

其後高童家屬起訴ofo所屬的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肇事司機及車輛所屬的汽車租賃公司、相關保險公司,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共計866萬元,還要求靜安法院判令ofo立即收回所有的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使用完畢後必須鎖住且兒童無法輕易打開的鎖具。

被撞身亡兒童的家屬要求法院判令ofo收回所有的機械密碼鎖具,並更換為使用完畢後必須鎖住且兒童無法輕易打開的鎖具。(視覺中國)

在庭審中,ofo小黃車公司認為,事故係因監護人平時的安全教育缺失加上對孩子的行為監管疏忽,以及對於擅自佔有、使用他人財產的違法行為思想觀念淡薄,違反交通法規所導致。ofo在本案事故中無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今年3月6日,靜安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由保險公司支付高童家屬共計55萬餘元。原告的代理律師表示,高童家屬同意法院建議,把ofo從案件被告中撤掉另行起訴,請求法院判令ofo小黃車公司賠償死亡賠償金61萬餘元及精神損害賠償金700萬元,共計761萬餘元,目前正在等待開庭。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