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貿區」改革開放方案出爐 多項內容涉及台灣

撰文:黃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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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24日),中央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政府網》發佈了由國務院印發的《進一步深化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通知;此篇成文於2018年5月4日、發布於2018年5月24日的通知,有不少內容涉及台灣。

但凡中央想在全國層面推行經濟改革或開放措施,福建往往也是「先鋒」地區之一。(視覺中國)

所謂「自貿區」,是指在中國國內以優惠稅收與海關特殊監管政策為主要手段,以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經濟性特區,除福建外,如今在上海、廣東、四川、遼寧、海南等地皆設有「自貿區」

此方案規劃在福州、廈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又將廈門納入「海峽兩岸電子商務經濟合作實驗區」;又會試點試行航空快件國際中轉業務。對註冊在自貿試驗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涉及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實際需要,實行海關異地委托監管。

方案又指,在自貿試驗區內對台商獨資或控股開發的建設項目,借鑒台灣地區的規劃及工程管理體制,探索實施「一區兩標」;又允許台灣車輛按照相關管理規定臨時入閩行駛,並提供相應便利;方案又指「探索建立兩岸企業信用庫,建立信用聯動機制,實現信用聯合獎懲」,並支持「平潭建設兩岸同胞共同家園,在平潭、廈門、福州開展台胞參與城鄉社區治理試點,探索社區居民自治新模式,構建兩岸融合示範社區」。 

此外,方案謂會支持福建作為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建設,將外貿企業資質備案、貿易許可和原產地證辦理、貨物進出口和船舶出入境申報、出口退稅申報等國際貿易主要環節納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

方案又指,進一步放寬投資準入,提升國際貿易便利化水平,「打造高標準的國際化營商環境」。方案又謂,進一步深化金融開放和監管創新,強化創新要素支撐,推進政府服務標準化、透明化,並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

(中國政府網)

建設自貿區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措施之一。(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