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補養老金缺口 中國下月起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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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日前下發通知稱,決定自今年7月1日起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随着內地老龄化趋势愈发明显,养老资金收支缺口不断扩大,據媒體此前報道,2016年僅東三省養老金缺口即達626億人民幣,加之中國常年實施計劃生育,許多老人正面臨「老無所依」的狀況。有媒體指,本次舉措是為應對養老金缺口問題,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廣東東莞一養老院內,老人在打麻雀。(視覺中國)

刊登在政府網上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全文稱,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按照各省份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

相關計算公式為:某省份上解額=(某省份職工平均工資×90%)×某省份在職應參保人數×上解比例。

在中央調劑基金的撥付方面,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全部撥付地方,按照人均定額撥付;同時,中央調劑基金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作為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第一步。」通知稱,加快統一養老保險政策、明確各級政府責任、理順基金管理體制、健全激勵約束機制,不斷加大調劑力度,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通知指出,中央調劑基金採取先預繳預撥後清算的辦法,資金按季度上解下撥,年終統一清算。至於各地在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之前累計結餘基金原則上留存地方,用於本省市範圍內養老保險基金餘缺調劑。

(路透社、北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