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富商「收養」7歲幼女性侵8年 事發逃亡非洲名列「紅通」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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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寧波人史增超曾經享譽政商界,他不僅名下擁有多家公司,其紡織品牌還遠征非洲。
然而,2016年,被史增超收養8年的女孩王濛(化名)向警方報案,稱其自7歲起遭到史增超猥褻和強姦,持續長達數年。
東窗事發後,史增超出逃非洲,現已被警方發出紅色通緝令追捕,而協助史增超作惡的情婦黃春苗已被捕,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史增超接受寧波媒體採訪。(視頻截圖)

史增超在寧波當地一直以成功商人形象示人,根據《寧波晚報》2013年10月24日報導,當時他名下的公司錦勝海達在非洲尼日利亞、塞內加爾、馬里等6個國家已擁有7個分公司,僱用非洲裔員工800餘人。此外,史增超還多次參與慈善活動,如捐款給當地小學等,他還在2012年當選寧波市江北區第四屆政協經濟界別委員。

少女曾不堪猥褻出走 後被警察找回

王濛2001年生於北京,兩三歲時,母親離開了家,2008年,父親去世。2008年10月份,當時僅僅21歲的史增超情婦黃春苗冒充史的妻子,和史增超一起,從王濛同父異母的姐姐王洋(化名)處,沒有經過任何法律手續就「收養」了王濛。

被史增超收養後,王濛即開始被猥褻。2009年11月29日,因為不堪忍受,王濛離家出走。然而兩天後,黃春苗前往派出所報案,稱王濛失蹤了。同年12月9日,黃春苗從派出所將王濛領回。

史增超參與慈善活動。(網絡圖片)

之後3年間,史增超對其實施強姦超過20次,黃春苗多次從旁協助。2012年起,史增超帶著黃春苗和王濛到浙江金華生活,期間每隔一段時間,黃春苗便會帶著王濛去賓館與史增超發生關係。

2014年5月,黃春苗又將王濛帶回了寧波,之後,史增超的另一名情婦黎麗(化名)搬入同一套房子,黎麗承認,她曾和王濛與史增超多次一同發生關係。

史增超一位沈姓情婦的證言稱,除了王濛以外,史曾委託她尋找兩名離家出走的初中女孩,供其洩慾。許顏(化名)就是其中一個。

2016年8月31日,王濛去上海找許顏哭訴,許顏勸她報警。於是,2016年9月7日,王濛來到寧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明派出所報案,史增超的惡行也終於曝光。

自2016年9月中旬後,史增超再未在寧波露面。事後,經史增超妻子謝某證實,他已於2016年9月中旬出國,身在非洲尼日利亞。

2016年11月22日,同案的黃春苗在金華市被抓獲。2017年12月,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黃春苗因夥同他人長期對未滿14周歲幼女實施強姦及猥褻,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判決書亦顯示,史增超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發佈紅色通緝令追捕。

據稱,史增超在尼日利亞公司已經破產,而錦勝海達公司也因為經營不善暫停營業,不過,有消息指,史增超在非洲仍有許多產業。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