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受賄罪成判囚15年 被指涉周永康郭文貴案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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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涉及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及正流亡美國的內地富商郭文貴案件的河北政法委原書記張越,其受賄一案今日(7月12日)一審宣判。張越以受賄罪被判囚15年,罰款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河北政法委前書記張越受賄罪成,被判囚15年。(資料圖片)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就張越涉受賄一案作一審公開宣判,被告張越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被罰款500萬元,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均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而張越亦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指出,張越在2008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河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河北省公安廳廳長、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開發、工程承攬、案件處理及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逾1.5億元。

張越早年在公安部任職期間,上司即為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央視截圖)

據資料顯示,今年57歲的張越於2016年4月16日涉嚴重違紀而「落馬」,他亦因而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2名被查的省級政法委書記。而張越受賄案件其後於去年4月20日在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張越當時已在庭上認罪。

據悉,張越早年在公安部任職期間,上司即為中央政法委前書記周永康,有指兩人一度互相勾結。而目前正流亡美國的內地富商郭文貴被指當初能夠致富,張越曾經暗中幫助。而中紀委機關刊物《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去年6月亦曾發文稱,張越過去曾被郭文貴破口大罵,他卻總是對此唯唯諾諾,以致斯文掃地、尊嚴全失。文章批評張越當時作為一個副部級幹部,卻對商人如此小心翼翼,甚至被人指着鼻子罵也默不作聲,實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