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受賄近3000萬擁半億財產 湖南前宣傳部長張文雄判囚15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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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前常委、宣傳部長張文雄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周四(16日)在廣西桂林中院一審宣判。張文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及罰沒個人財產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28萬港元),同時其受賄所得財物和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及其孳息,全數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不足部分亦繼續追繳。

據判決書指,張文雄於2002年至2016年上半年期間,利用其擔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懷化及衡陽市委書記、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項目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張文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及罰款200萬元。(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

張文雄並於200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期間,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約2335萬元(約2661萬港元)。另一方面,張文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其對共計折合約5158萬元(約5880萬港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