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順風車曾在台試水 被指違法遭巨額罰款下線業務

撰文:潘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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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網約車滴滴公司三個內發生兩宗女性乘客遇害事件,昨日(27日)起全面下線順風車業務。據報道,滴滴公司曾在2月嘗試在台灣開展順風車業務,但業務開展不夠兩個月就遭當局罰款4.31億新台幣(約1.1億港元)而暫停。

大陸網約車公司滴滴今年初在台灣推出業務,唯順風車業務遭當局巨額罰款,在4月中暫定服務。(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據了解,「滴滴出行」今年初登陸台灣,首先推出「滴滴計程車」服務,隨後在2月又推出了「順風車」服務。順風車業務推出後,台灣監理所經常接到舉報指滴滴有盈利行為,並非共享乘車:順風車向乘客收費內容是油費、過路費、車輛損耗等總和,但是台灣交通部認為費用已經超過正常油資分攤,因為就算車主不載客也會有車輛損耗,所以車輛損耗的費用不能讓乘客分攤。

台灣公路總局觀察亦發現,滴滴打著順風車名義、行白牌車載客之實,有的車主刻意繞路載人,也有人一天跑好幾趟,變成「專業順風車」,因此被認定是違法行為。

台灣當局對滴滴順風車在台代理商樂迪科技開出19張罰單,罰款高達4.31億新台幣(約1.1億港元)。

台代理商樂迪科技曾聲明表示,台灣民間普遍存在共乘互助,但市場上出現許多打著共乘名義,卻非屬共乘事實的營業行為,以致這樣的價值遭到質疑,「滴滴出行」的初衷絕非顛覆既有產業,在與監管單位溝通期間,為避免造成外界誤會,順風車服務4月13日晚間6時起暫停服務。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