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家四口滅門慘案一審宣判 4名被告判死 當庭表示不上訴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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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去年11月發生、震驚青島市的一家四口滅門慘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早上(9月14日)對案件作一審宣判。
涉案的4名被告同被以故意殺人罪判死,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中被判死的被告李忠吉除被控故意殺人罪外,還涉搶劫罪及強姦罪,法院再判沒收其所有個財產。4名被告同時需向原告賠償近13萬元(人民幣.下同),4人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於9月14日對青島滅門案作一審宣判。(網上圖片)
涉案的4名被告均被判死。(網上圖片)

法院經審理查明,兩名被告李忠吉與李晨華本身為夫妻,而李忠吉亦為另外兩名被告李鐘植、金善今夫婦的養子。4名被告去年10月曾向死者紀某某、蔣某某夫婦租住單位。不過,4名被告當時多次未能依時交租,其後甚至起意劫取房東紀某一家的財物。

4名被告後來於去年11月14日晚上遂個殺害房東的一家四口,當中包括房東的8歲兒子,至於房東的16歲女兒遇害前更曾遭強姦,4名被告最終於同月16日落網。

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忠吉4名被告的犯罪行為致紀某一家4口死亡,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在當地社區造成恐慌,罪行極其嚴重,其如實供述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依法判處4人死刑。

(澎湃新聞網)